重庆高中是否有免学费相关补助政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细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咨询。学生的父母因病双双去世,目前随爷爷生活,经济困难。下学期马上就读高中,咨询重庆市高中阶段是否有相应的救助政策,例如免学费之类的。
关于这个问题,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了解详细情况并核实后做出了详细的答复。美一课编辑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做了排版编辑,内容如下:
目前,重庆市出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免学费和生活费资助政策,其中高中教育阶段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1、免除学费。
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免学费累计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
2、国家助学金。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户籍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涉农专业和户籍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3、住宿费资助。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住宿费资助,住宿费补助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2.5年。
4、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全日制建卡贫困户一、二、三年级中职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2.5年;对符合条件的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免费提供规定教科书,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其中:在中职学校就读的3年级学生,按照一个学期计算补助。
5、国家奖学金。
对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
1、免除学费。
对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实行免除学费政策。
公办学校按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免收学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减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
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建卡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 元。
3、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重庆在籍在校建卡贫困户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且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我市所有全日制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按每生每学年平均400元标准免除教科书费。
最后,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提醒学生,需要在入学一周内向所在高中阶段学校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符合相应条件的资助项目。如果有任何疑问,还可以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沟通。